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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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编号:临2018-042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1日发出,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反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25证券简称:青松建化编号:临2018-043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金额1亿元,无累计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贷款,期限一年,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84%的股权作为质押进行反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交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交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电力公司和公司同受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南路406号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24,920.74万元,总负债366,705.66万元,净资产158,215.08万元,资产负债率69.86%;营业收入114,873.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293.97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25,991.40万元,总负债369,503.09万元,净资产156,488.31万元,资产负债率70.25%;营业收入25,114.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59.20万元。

电力公司和公司同受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贷款,期限一年,由电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84 %的股权质押给电力公司,进行反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反担保事项,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84%的股权质押,作为电力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

因为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同受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发生的担保、反担保及资产抵押均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获取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所发生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中小股东以及公众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所审议关联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8年8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编号:临2018-044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卡子湾厂区搬迁补偿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卡子湾生产区三宗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奇公路2号的土地2015-C-165-B、2015-C-165-C、2015-C-165-A在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分别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并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2日由新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上述三宗土地总成交金额为115,180万元,详情见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和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卡子湾厂区搬迁土地挂牌出让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卡子湾厂区搬迁土地挂牌结果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厂区搬迁土地挂牌结果的补充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卡子湾厂区搬迁土地挂牌结果的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第四笔搬迁补偿金9,8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收到搬迁补偿金77,800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对上述补偿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目前政府补偿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金额尚未确定,故该笔9,800万元的补偿金计入预收账款。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补偿金在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支出后,将计入2018年资产处置收益,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金额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款项实际到位情况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编号:临2018-045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2%股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29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分别以625.77万元和893.373万元,公开挂牌出让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2%的股权和阿克苏市青松龙仁塑化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详情见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受让方哈密进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受让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2%的股权价款625.77万元,双方已经完成股权交割,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经完成工商变更。

阿克苏市青松龙仁塑化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至今未被摘牌。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