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久辐条投资设立江苏久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8-0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久辐条投资设立江苏久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久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市场等方面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带钢产品及其它金属制品的销售,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久辐条)投资设立了江苏久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久昇),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朝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9409.2085万元整
住 所:丹阳市司徒镇工业园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自行车辐条及其配件,冷轧带钢,上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金属制品生产;房屋租赁服务,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久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朝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铝制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苏久昇的设立将有效提升华久辐条带钢产品及其它金属制品的销售能力,增强华久辐条的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获利水平。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当前金属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金属制品的市场价格亦随之波动,可能给江苏久昇对外销售带来一定的风险。
江苏久昇将紧跟市场价格,采取压缩账期、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价格波动调整条款等方式,尽可能规避金属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8-036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8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5:0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周卫中先生、总会计师曹伟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峰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8-03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金开小贷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678.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均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金山金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小贷)因与多个借款人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涉案总金额(借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678.00万元。
二、诉讼的事实及请求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金山金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聚为置业有限公司等(详见下表)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5678.00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借款利息及违约金;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及案件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被告向原告借款,期满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前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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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所有诉讼均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