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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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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49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及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证券”) 24.4782%股权出售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金控”),并由交易对方以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2018年9月17日,越秀金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证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号)核准批文,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截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向广州证券核发了《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工商(市局)内变字[2018]第01201810085018号)。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广州证券股权。

(二)后续事项

1、越秀金控尚需按照相关约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本公司支付现金对价合计50,000万元,向本公司发行股份321,787,238股支付股份对价。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越秀金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2,800万元,越秀金控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3、越秀金控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手续,并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工商(市局)内变字[2018]第01201810085018号)。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