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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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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83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建明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票74,472,826股,占公司总股本416,565,045股的17.88%,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量为33,796,000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45.38%,占公司总股本的8.11%。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8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筹资结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旺能”)近日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5222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对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为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1.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公司对许昌旺能的担保额度为7.5亿元,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华融租赁公司与旺能环境、许昌旺能均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核准日期:2018年0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59.27亿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核准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3.29亿元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

经营范围:垃圾处理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3、主要财务状况

鉴于许昌旺能目前还在建设期,尚未开始运营,目前没有收入,截止2018年9月30日,许昌旺能总资产为308,025,327.58元,净资产为106,125,770.87元,净利润为-953,431.37元,负债总额为201,899,556.71元,资产负债率为65.5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租赁方式:融资租赁

5、租赁金额:5220万元

6、租赁期限:起租日起,至最后一笔租赁物价款支付完毕后满60个月

7、租金及支付方式:3个月付一期,各期租金金额详见《融资租赁合同》

8、租赁物: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3套)

9、租赁设备所有权:承租人以名义价52.20万元留购(按期履约则优惠至1元)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担保期限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董事会对于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许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2.8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度)总资产49.25亿元的26.00%、占净资产33.27亿元的38.49%。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