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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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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05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最终合作方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业绩暂无影响。

3、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1887755

法定代表人:王运丹

注册资本:213973.9257万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

经营范围:电力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电力企业内部电力人员技能培训;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待取得相关建筑业资质后开展经营业务);招投标代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及应用;煤炭经销;电力及相关业务的科技开发与咨询服务;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管理;电力及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设备、装置、检测仪器及零部件等商品的进出口和自有技术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投标工程;对外派遣境外工程及境外电站运行管理及维护所需的劳务人员;仓储。

(二)最近三年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宗旨

为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强国建设,致力于降低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成本,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进行强强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共同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合作投资建设营运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

(二) 合作内容及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在上海市及周边地区共同选址,充分利用甲方先进大型发电设施、高水平分布式供能等能源优势和乙方云数据运营优势,合作开发数据中心业务。合作方式包括双方共同投资、土地房产租赁、大客户直供电、分布式供能等,具体由双方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三)权利义务和合作机制

1、双方同意,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乙方拟建云数据中心可租用甲方土地,或租用、购买甲方厂房进行适当改造,亦可由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运营。

2、甲方负责协调确保乙方拟建云数据中心电力供应的充足可靠,达到相关配电等级要求,并促使在大客户直供电方面形成优惠的电费结算价格,以使拟建的云数据中心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3、乙方为拟建的云数据中心引入大型互联网、政企客户。

4、甲方承诺将乙方作为云数据业务的首选合作方。乙方承诺将本协议拟建的云数据中心作为乙方上海地区的首选“前店”,与宁夏中卫的“后厂”协同配合,为客户提供服务。

(四)协议范围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根据合作进展,积极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分步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正式协议内容为准。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如此次合作事项能顺利展开,有利于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二)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是合作双方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基本情况说明

1、2016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基于对大规模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展前景的共识,以及对各自优势和资源整合的构想,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尚未开展合作。

2、2017年4月,誉成云创与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截止目前,具体合作事项尚在推进中。

3、2017年5月,誉成云创与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依托各自优势,积极探讨并建立合作模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2017年9月,双方正式签署了《美利云中卫数据中心机房合作协议》,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租用了誉成云创E3机房部分机架,目前双方的合作业务正在逐步开展扩大。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和减持计划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监高无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