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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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8-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66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详见2018年9月14日、2018年10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11.1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7200

联系人: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传真号码:0576-83938806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 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为东风雷诺指定供应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雷诺公司)签订供应商定点合同,公司被确定为东风雷诺发动机机油冷却器供应商。该产品预计2020年开始批量供货,生命周期内合计供货量预计约为127万台。

东风雷诺公司是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国雷诺合资的整车生产企业。此次公司获得东风雷诺的定点采购合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乘用车合资品牌热管理市场,对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近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