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2018-085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橡塑新材料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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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张必书先生、独立董事刘树国先生、谢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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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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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渲丛、李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