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
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确定2018年10月24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其中: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折算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18年10月25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10月26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