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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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变动情况:单位:元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同比增加,主要系预收还建房款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收到未到期票据及子公司武商超市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同比增加,系梦时代广场工程前期投入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系支付梦时代广场土地款所致。

(5)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同比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

(6)预收款项同比增加,主要系预收还建房款所致。

(7)应交税费同比减少,主要今年9月增值税和三季度所得税低于去年12月和四季度所致。

(8)库存股同比减少,主要是股权激励第二期解锁所致。

2、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变动原因:

(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系去年武广清算完毕收回应收租金,坏账冲回所致。

(2)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去年武广清算完毕收回清算所得所致。

(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主要系同期量贩公司闭店资产报废所致。

(4)其他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政府补助较同期减少。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废品及罚款收入增加。

(6)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和宜昌旗舰店诉讼迟延履行加倍债务利息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去年同期联营企业投资损益。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预收还建房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支付项目土地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减持进展事宜

1、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具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要,公司7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陈军、殷柏高、李轩、吴海芳、汪斌、李东、张宇燕计划在2018年6月7日至12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交易价格,拟减持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共计353,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3%。(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8-015号公告)

2、截至2018年9月7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军、殷柏高、李轩、吴海芳、汪斌、李东、张宇燕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8-023号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陈军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2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10月26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2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10月26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2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行为。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政策、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2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