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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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9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已向宁德卓高提供担保伍仟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就本次授信事宜,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1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增担保额度7,000万元。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会议同意公司在已批准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担保额15.15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增担保额度3,000万元。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及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份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数据系宁德卓高2018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借款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借款期限:2018年10月25日至2021年9月4日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宁德卓高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本次新增担保后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6.30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61%。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