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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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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卞平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成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成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9%,总资产比上年度末减少25.03%,主要原因为: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显现,产品市场价格回升。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聚氯乙烯、烧碱、尿素、磷酸二铵价格同比上涨,增加了公司效益。2、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上半年完成,新疆宜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嘉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宜昌中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应确认资本公积25533.7万元,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25533.7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11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参与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8-116号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8-117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1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召开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1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一一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116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