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7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到期赎回理财产品金额共计3,000万元

● 本次取得收益金额共计75.67万元(含增值税),不含税收益金额为71.39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取得收益金额共计559.99万元(含增值税)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委托理财授权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1、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为购买理财产品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的签署日期在此有效期内;

3、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7-070、(临)2017-075、(临)2017-085。

二、本次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公司赎回了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说明:本次不含税收益金额为71.3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包括到期已赎回),现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取得收益559.99万元(含增值税)。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1、浙商证券汇银185号固定收益凭证产品结算通知;

2、网上银行交易凭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8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3,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归还募集资金5,5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1号文核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58.2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5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9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0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9.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5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7-116、(临)2017-118。

三、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一)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2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3,000.00万元。

(二)归还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18年6月22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18年8月13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2018年10月30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3,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期限内,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期限均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范围。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1、归还募集资金银行进账单。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8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睦金属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用途,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 该提议仅代表睦金属的单方面意见,公司尚需履行董事会等相关法定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提议情况

2018年10月3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出具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并已于公布之日生效实施。近期,公司股票价格非理性下跌并持续低迷,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为通过股份回购方式稳定股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睦金属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睦金属提议:

公司尽快启动股票回购的相关程序,建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用途,具体回购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订。

二、提议股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睦金属持有公司股票89,4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5%,是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金属此次提议符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风险提示

上述提议仅代表睦金属的单方面意见,并非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将上述提议内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