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秦青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轶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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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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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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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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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的情况:
本公司已按法院判决书以及原被告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向159名原告支付了赔偿款。目前,尚余1名投资者未予偿付。详见本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17-026)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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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8-021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百联逸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清理并注销的议案;
上海百联逸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持股比例80%),为北京现代汽车授权经销商。近年来北京现代汽车销量持续下滑,上海百联逸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正式向北京现代厂方提交终止经销商资质的申请并获得同意。2017年11月底,该公司原租赁经营场地到期后,即处于暂停营业的状态。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肖志杰先生于2018年7月辞职。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补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斌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8-022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审议了《上海百联逸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清理注销的议案》,以及《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822 公司简称:上海物贸
900927 物贸B股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