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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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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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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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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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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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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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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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云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5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六人。一名董事因故请假,并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两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创新转型专项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混改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
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征集意向投资人,出让华建数创20%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并采取增资扩股(与战略投资者实行同股同权同价)方式,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约占7%股权)。共募集资金约4000-5000万元,释放27%的华建数创股权,完成后,公司仍为华建数创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设立上海诚鼎华建建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5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30日在现代建筑设计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5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因本次对外投资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相关投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协议的签署和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诚鼎华建建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
2、投资金额: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况
1、为落实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三五”规划目标,撬动资本杠杆,以投融资带动主业发展,以外延式并购助力公司规模扩张和利润提升,形成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筑公司”)与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控股子公司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共同设立上海诚鼎华建建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其中韵筑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具体出资安排将根据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缴付。
2、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诚鼎华建建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情况
基金采用合伙制形式设立,目标规模拟不低于人民币6.05亿元,其中韵筑公司拟出资2亿元,城投控股拟出资2亿元,基金管理机构拟出资500万元。
三、基金方案
1、基金名称:上海诚鼎华建建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
2、存续期间:7年(其中3年为投资期,3年为退出期,1年为延长期)
3、预计规模:不低于人民币6.05亿元(视后续LP募集情况而定)
4、主投方向:
(1)主要围绕咨询设计、智慧城市、绿色建筑、新材料为主的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产业链,兼顾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国企改革领域的投资机会;
(2)参与未上市企业老股转让、增资,以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投资企业通过并购、独立IPO、借壳上市、及其他市场化方式退出。
5、基金管理机构
基金管理机构由韵筑公司、城投控股和基金管理团队共同设立,其注册资本约500万元,由韵筑公司与城投控股并列为基金管理机构第一大股东,双方出资比例不低于各自在基金中的持股比例;基金管理团队拟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在管理机构持股的方式跟投本基金;其他基金管理机构股东视基金后续LP募集情况再确定其股权比例。
6、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600649.SH)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4)注册资本:252957.56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戴光铭
(6)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9日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及输送,给排水设施运营、维修,给排水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饮用水及设备,饮用水工程安装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7、投资策略
基金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聚焦建筑产业链领域,重点关注咨询设计、智慧城市、绿色建筑等方向,同时兼顾先进制造、国企改革等投资机会。基金定位股权投资,服务公司中长期发展,投资成熟期企业。
8、投资决策
基金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主要决策机构,韵筑公司拟委派1-2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将根据授权,帮助基金专业、审慎、客观地评析所投项目。
9、经济效益
基于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管理水平及历史业绩情况,在市场未发生剧烈波动,宏观政策、经济形势运行平稳的情况下,预计韵筑公司投资该基金可获得较为稳定的回报。
四、风险分析
1、宏观经济波动
基金拟聚焦建筑产业领域开展投资,建筑产业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在经历了过去数十年的高速增长后,自2011年开始到2017年建筑行业总产值增速显著放缓,并且建筑行业又与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我国经济增长已逐步脱离高增长周期,同时由于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尚存一定的波动性,可能对基金的投资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基金拟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严格把关投资标的、强化投后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宏观经济波动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2、募资规模风险
基金预计募集规模不低于6.05亿元,为分期募集,主要的募集对象将聚焦于国企、国资母基金、民企等,计划优选与公司投资理念一致、协同效应明显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因此,可能存在募集期结束后基金规模未达或超出预计规模风险。对此,基金将依托于公司及上海城投在行业内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为未来募集寻找合适的潜在有限合伙人。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上海城投合作设立本基金,有利于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形成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聚焦建筑产业链,围绕长三角一体化,重点关注设计咨询、智慧城市和绿色建筑等领域,帮助公司通过产业并购,实现外延增效,由此推动公司的战略整合和转型升级,也使得兼并收购成为公司全国化布局、补短板、促增量的重要手段,可在分享基金稳定收益的同时,带动公司主业发展,积累基金业绩经验,培养专业人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六、其他
本次拟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