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120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定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由于狂犬疫苗事件,导致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陷入停顿,公司预计无法按照预定时间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11月1日)起被实施停牌。停牌至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若公司无法披露2018年半年报的同时也未能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6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11月5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的原因

长春长生由于狂犬疫苗事件,导致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陷入停顿,公司无法按照预定时间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解决方案

公司将尽早完成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

四、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将争取尽早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但不排除最终无法披露。

五、其他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半年报,若公司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4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药监药罚〔2018)1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食药监药行罚[2018]17号处罚决定,巨额罚款可能会导致公司存在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

3.长春长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26号,后续可能会导致公司存在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