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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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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市北债”公司债券的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8-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58

债券代码:136104 债券简称:15市北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市北债”公司债券的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5市北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20 回售简称:市北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百元面值。以金额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即以100.00元的回售价格计算的每手债券金额),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已公告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市北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12月2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2018年12月21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2号1008室

联系人:姚挺

电话:021-66528130

传真:021-56770134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座11层

联系人:吴沁馨

电话:021-50293681

传真:021-5029357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