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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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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在公司3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董事潘鼎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唐林才出席并表决,董事王德瑞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陈景庚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礼亚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条件,公司具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耀明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事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授信。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在公司31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9名。会议由监事长吴大刚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9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表决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2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为关联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3.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3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现有其他非关联方同类公司的授信条件,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表决事项:公司董事马耀明按规定回避表决。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为关联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3.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3年。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由于公司董事马耀明为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603-1604室

公司经营地:苏州吴江区东太湖大道亨通金融大厦28层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长根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2017年末,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356.17万元,资产净额 23182.2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428.74万元,净利润577.77万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公司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由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因交易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事项已按规定履行程序,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变更,预计将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为广泛影响。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新准则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含减值)和列报披露。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改进了有效性评估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准则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2019年1月1 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3证券简称:吴江银行公告编号:2018-05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公司311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8日

至2018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12-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吴江农村商业银行7层702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沈先生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吴江农村商业银行7层702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968772

传真: 0512-63968772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