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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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8-04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100%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城建”),将导致镇江城建间接持有本公司 54.81%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已触发收购人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镇江城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但不会造成索普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镇江市国资委。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镇江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索普集团100%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镇江城建,2018年12月19日,镇江市国资委、镇江城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镇江城建成立于1994年5月,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为镇江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城建主要业务包括城市路桥、污水处理、供水、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地下管网、地下空间、公园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投资、建设、代建、相关的资产运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区域开发;历史街区风貌建筑的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管理;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市镇开发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设投资咨询。

索普集团持有本公司167954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镇江市国资委向镇江城建转让索普集团100%股权后,镇江城建将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7954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1%,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镇江城建此次收购的目的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索普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运营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发展。镇江城建计划将在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继续对索普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本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事项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方可进行。

如果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获得批准并实施,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