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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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18一153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神娱乐”)近日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与天神娱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2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48517376U

法定代表人:裘强

2、第一被告: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致富街31号905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51573467T

法定代表人:朱晔

3、第二被告:朱晔

身份证号:110101197701******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豆瓣胡同****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确认中江信托与天神娱乐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双方根据该合同签订的其他业务合同提前到期。

2、请求判令天神娱乐立即向中江信托偿还贷款本金155,00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4,549,446.31元,利息实际计算至天神娱乐履行完毕全部债务之日止。

3、请求判令天神娱乐向中江信托支付违约金7,775,000.00元。

4、请求判令中江信托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天神娱乐承担。

5、请求判令朱晔对前述第2项、第3项、第4项诉讼请求项下天神娱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6、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由各被告承担。

(三)诉讼事实和理由

2017年11月,中江信托与天神娱乐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天神娱乐的借款总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天神娱乐将该合同项下全部借款资金仅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约定了中江信托有权提前收回信托贷款等事宜。

为确保中江信托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朱晔自愿与中江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朱晔自愿对天神娱乐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事宜。

随后,中江信托分三次向天神娱乐发放了信托贷款共计15500万元,履行了合同义务。

中江信托认为根据《信托贷款合同》之有关约定,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各担保人立即履行相关担保责任。

三、诉讼判决情况

本案已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中江信托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朱晔价值167,824,466.30元的存款或等值财产。

四、2018年度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注:天神互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网游天地(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案件未开庭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高度关注诉讼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