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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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收到股东杨志强先生代表八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5年3月24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公告》至2018年12月18日,八位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因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和部分一致行动人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28.59%减少至23.59%,减少比例达到5%。

2017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4,800,000股,股份总数由378,896,000股增至393,696,000股,八位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15年3月20日至今,八位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多次变动,截至2018年12月18日,八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2,892,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59%。

最终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八位一致行动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追加锁定承诺

八位一致行动人于2013年1月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函,承诺对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到期之后,自愿延长锁定期限12个月,延长后锁定期为2013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1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高管锁定承诺

八位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或监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八位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不减持承诺

八位一致行动人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精神,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自该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5年7月16日和2015年7月23日,八位一致行动人分别增持股份后承诺,自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5、减持承诺

八位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自2016年12月23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7年3月17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8年11月30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八位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