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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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11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4日。

2、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数量为4,545,000股,占公司A股股本总额约0.6616%,占公司A+H股本总额约0.512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1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授权,现按照《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6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6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6年11月17日,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6年11月8日,授予对象332人,授予数量1,814万股,授予价格8.71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

6、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杨喜朋等5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1元/股。上述回购注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2016年7月11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4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3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2017年1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数量5,115,000股,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316名。

9、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及第六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2018年4月1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17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37,000股,本公司总股本从888,237,102 股减至887,100,102 股。

10、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数量650,000股,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43名。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8日,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注: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名激励对象非因公死亡,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4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291名。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4日。

2、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数量为4,545,000股,占公司A股股本总额约0.6616%,占公司A+H股本总额约0.512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1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因此第二期可解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5,000股。

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激励对象中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恬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