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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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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聘任吕志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职期间,吕志虎先生在相关工作处理上存在一定失职行为,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公司董事会认为,吕志虎先生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一致同意解聘吕志虎先生总经理职务,解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吕志虎先生解聘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罗静女士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刘晖女士简历

刘晖,女,1970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万康世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泽展市场营销有限公司董事。

刘晖女士因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前12个月内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有任职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刘晖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12单元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刘晖女士、董事陈苑女士、独立董事黄日雄先生、独立董事陈海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吴新民先生、监事周舒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

3.01、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过渡期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标的股权的交割》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5(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范瑞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7年底开展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以来,公司积极寻求合作伙伴以求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与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分别于2018年3月9日、6月1日签订了供销合同,于2018年6月20日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就博信智通向吉盛源销售智能终端产品开展合作,吉盛源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博信智通货款。吉盛源经营范围为通讯器材、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通讯器材维修;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

自2018年3月以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发生业务销售额共计40,757.60万元(含税),如期收回款项28,865.92万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逾期应收账款金额为11,891.68万元(含税),吉盛源未能按期履行对博信智通的付款义务。

为确保对博信智通履约,吉盛源已提供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担保,博信智通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对上述抵押担保物进行了评估,抵押担保物的评估值合计为12,035.67万元,超过上述逾期应收账款总额。

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公司已采取多种方式催收相关款项,并已要求吉盛源对履约提供了相应房产、土地担保。公司将根据吉盛源的履约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预计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该事项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具体影响金额目前尚难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