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3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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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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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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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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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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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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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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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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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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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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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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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为其全资子公司顺泰棉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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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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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01-1.08、2、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付立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4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1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份回购预案》”)、《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预案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1)、《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3)。
根据《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途为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100.16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200.32 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 7.9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将不少于 392.425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将不超 过 784.850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资金总额及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和中国邮政 EMS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2月4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10:00-13:30,15:30-19: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冠农大厦十四楼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王 俊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 真:0996-2113788
邮 编:841000
3、其他: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