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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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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9名董事,全体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个别认定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一日,2018年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5,132.61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一日,累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65,132.61万元,将减少公司2018年当年利润总额人民币65,132.61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人民币48,849.46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四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0,761.93万元,涉及的质押股票分别为长生生物(002680)、中弘股份(000979)、金洲慈航(000587)和金龙机电(300032)。具体情况如下:

1、融入方张洺豪以长生生物股票为质押物,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目前融资规模人民币6.3亿元。因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违法,自2018年7月26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触发协议约定的提前购回条款,融入方未履行购回义务,构成违约。2018年12月11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对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该笔业务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其质押股权和其他司法冻结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5,143.47万元。

2、融入方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集团”)以中弘股份股票为质押物,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目前融资规模人民币2.1亿元。因中弘集团持有的中弘股份股票被司法冻结,触发协议约定的提前购回条款,融入方未履行购回义务,构成违约。2018年11月8日,中弘股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该笔业务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其质押股权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963.90万元,其中2017年度已计提人民币6,480.50万元,2018年追加计提人民币5,483.40万元。

3、融入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以金洲慈航股票为质押物,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扣除违约处置收回金额后,目前融资规模人民币3.03亿元。因盛运环保持有的金洲慈航股票被司法冻结,触发协议约定的提前购回条款,融入方未履行购回义务,构成违约。且盛运环保还款能力较差,金洲慈航股价跌幅较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其质押股权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581.06万元,其中上半年已计提人民币4,913.62万元,本次追加计提人民币1,667.44万元。

4、融入方金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以金龙机电股票为质押物,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目前融资规模人民币0.82亿元。因金龙集团在其他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逾期违约,触发协议约定的提前购回条款,融入方未履行购回义务,构成违约。且金龙集团还款能力较差,金龙机电股价跌幅较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其质押股权及其他冻结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554.00万元,已全部在上半年计提完成。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持有的债券投资“14利源债”(112227)投资成本人民币5,170.68万元,2018年9月发行人未支付利息,发生实质违约。因“14利源债”本金和利息偿付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已存在客观减值证据,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其停牌前的收盘价估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370.6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4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名,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共收到监事表决票5份,全体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