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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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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章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相关人事变动,现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 略 委 员 会 : 霍 东先生(主任委员)、王石山先生、康晓岳先生

审 计 委 员 会 : 狄瑞鹏先生(主任委员)、柴晓丽女士、王石山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柴晓丽女士(主任委员)、狄瑞鹏先生、刘长勇先生

提 名 委 员 会 : 康晓岳先生(主任委员)、狄瑞鹏先生、王石山先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贾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补选章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章凯先生简历:

章凯,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网络技术与软件工程专业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曾任职北京沐泽电脑科技发展公司技术经理,上海新娱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商务经理,2007年至2017年2月任职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在北京市音乐舞蹈学校担任董事、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贾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贾皓先生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9208388

传真:010-59208111

邮箱:jiah@rendongholdings.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贾皓先生简历:

贾皓,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通过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曾担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贾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一2019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15:00至2019年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皓

联系电话:010-59208388

联系传真:010-59208111

邮 编:100025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仁东控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积极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交易双方已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6年10月31日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东合利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2日,广东合利已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完成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类型变更、股东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广东合利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支付”)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监事变更登记(备案)已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关于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广州银复[2017]7号),同意

合利宝支付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7年9月1日,公司接到孙公司合利宝支付的通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已公示了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更新后的机构详细信息,证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营业场所)完成了相关变更。2017年9月8日,合利宝支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新换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202604400001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牌照信息等已全部完成相关的过户或变更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应付交易对手方张军红股权转让款为20,428.57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公司向交易对手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