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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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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73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18年12月21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8年12月24日-25日。

(三)会议应到董事10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0人,其中董事胡伟、陈燕、范志勇、陈元钧、陈凯和独立董事蔡曙光、温兆华、陈晓露、白华均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廖湘文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陈元钧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贵龙项目约115亩土地出让挂牌竞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龙里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投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龙大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议案及合同草案中的方案,接受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其持有的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之全资子公司)89.93%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包括本公司)任职的董事胡伟、陈燕、范志勇和陈凯在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均已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委托管理事项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披露的标准。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于2018年12月27日届满。鉴于本次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8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2月27日;除对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授权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均不变。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以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或减少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四)项议案的有关事项尚需得到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延期事项的同意后方可安排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有关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74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8年12月21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日期:2018年12月25日。

(三)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俊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关联交易(受托管理龙大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召集及所审议的议案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其他需要股东注意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75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于2018年12月27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8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2月27日。除对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取得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延期事项的同意后方可安排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