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花家山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路2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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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龚方乐、何向东、徐爱华、钱水土、汪炜、舒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杨勇、蒋洪、王康兵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申建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跃军、夏理芬、吴林惠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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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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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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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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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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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瑾、叶远迪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