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主要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回购股份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19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相应增加了回购股份的部分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刊登于2019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相应增加了回购股份的部分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刊登于2019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9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刘振光先生的通知,获悉刘振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刘振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股东刘振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2018年12月21日,刘振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刘振光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刘振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2988%)股份转让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刘振光先生仍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97%。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终止购回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刊登于2019年1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0日一2019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15:00至2019年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殊决议事项,需逐项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表决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18日9:00一11:30和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75,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月21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