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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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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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往所在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9年1月8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1小时。
(2)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4日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限制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将自2019年1月11日(含)起取消上述金额的限制。
(6)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