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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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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2019-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0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9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临2019-001号公告),上交所对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进行了审阅,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在2019年1月7日之前披露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并公告。

就上交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项落实,因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因此公司无法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19年1月10日之前向上交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