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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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9-00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欧洲”)与SAM automotive production GmbH(以下简称“SAM”)的破产管理人Dr Holger Leichtle签订协议,购买SAM的资产,包括设备、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装器具等,购买价格为58,827,566.19欧元。

● 本次购买资产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购买资产事宜尚需德国政府批准,目前资产尚未交割。

●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了配套公司集成化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汽车饰件规模,拓展汽车配件领域,更好地为汽车厂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增强与汽车厂商的合作黏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与SAM的破产管理人Dr Holger Leichtle签订协议,购买SAM的资产,包括设备、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装器具等,购买资产内容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资产购买价格为58,827,566.19欧元。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对其进行升级改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本次购买资产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福耀欧洲于德国注册成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0欧元。

Dr Holger Leichtle,1971年2月15日出生,注册律师,工作地点为Paulinenstrasse 41,70178 Stuttgart,Germany,遵照德国破产法第56条,目前为SAM的破产管理人。SAM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铝亮饰条,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公司及子公司福耀欧洲与Dr Holger Leichtle、SAM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SAM的资产,包括设备、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装器具等,具体购买资产内容已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福耀欧洲与Dr Holger Leichtle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由福耀欧洲以58,827,566.19欧元的价格购买SAM的资产,包括设备、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装器具等,本次购买资产事宜尚需德国政府批准,目前资产尚未交割。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对其进行升级改造,使之可以配套公司集成化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汽车饰件规模,拓展汽车配件领域,更好地为汽车厂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增强与汽车厂商的合作黏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