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1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动中;待审计、评估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与此同时,公司注意到:1、银亿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本次重组停牌以来一直在积极寻找投资方,但截至本公告日,“招商银行-天山基金-安境1号私募基金”持有的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洲亿泰”)出资份额的拟受让方尚未确定,若受让五洲亿泰出资份额未能在上市公司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前完成,上市公司将终止本次交易;2、“招商银行-天山基金-安境1号私募基金”的基金合同已到期,银亿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基金合同到期的后续事宜正在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招商银行和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可能将五洲亿泰持有的宁波艾礼富100%股权出售给第三方,从而使得本次交易提前终止;3、公司因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2018-178号公告),公司将根据上述约定暂缓本次重组,直至上述事项得到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清偿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等方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23日开市起停牌,同日公司披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后,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7号),公司已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认真回复,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已于11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分别于2018年11月27日、12月04日、12月11日、12月18日、12月25日、2019年1月3日、1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6)、《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同时,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动中。待审计、评估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