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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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9-0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0.47亿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为38.57亿元,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美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美生”)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办理信托贷款。中建投信托设立 “中建投信托·安泉系列(杭州美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可分期发放,各期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12.8%;资金用于杭州美生在杭州市临安区的住宅项目开发建设。

公司为杭州美生的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以所持杭州美生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杭州美生以其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5月14日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事项及相应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上述担保事项以及下述调剂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及调剂情况

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将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本次额度调剂如下:

单位:亿元

经上述调剂后,公司可为杭州美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亿元。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及董事长审批通过,同意本次使用额度3.5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美生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CD6U42F;企业名称:杭州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沧;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7月17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东2-9;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施工;商业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建筑材料(除砂石)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美生资产总额为55,612.97万元,负债总额为50,900.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0,900.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12.73万元;2018年7-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87.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杭州美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负责开发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单元ZX11-F-39地块的项目公司。

经核实,杭州美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甲方(债权人):中建投信托;乙方(借款人):杭州美生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3)贷款用途:专用于乙方开发建设的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单元ZX11-F-39地块住宅项目。

(4)贷款期限:各期均为12个月。

(5)贷款年利率:固定利率12.8%。

(6)增信措施:美好置业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杭州美生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美好置业;债权人(乙方):中建投信托

(2)主债权: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杭州美生所拥有的全部债权本金。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权利质押合同

(1)出质人(甲方):美好置业;质权人(乙方):中建投信托

(2)主债权: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杭州美生所拥有的全部债权本金。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被质押权利:甲方持有的杭州美生100%股权。

4、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杭州美生;抵押权人(乙方):中建投信托

(2)主债权: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杭州美生所拥有的全部债权本金。

(3)抵押财产:杭州美生所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以及主合同中甲方应当履行的资金归集、监管等承诺义务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作为杭州美生的母公司,对该公司的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本次信托贷款有利于杭州美生顺利筹措项目开发资金,推进公司在杭州市临安区的住宅项目开发建设,保障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杭州美生项目所在区域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地块周边配套资源较为齐全,预计项目盈利前景良好,项目销售回款能够保证杭州美生在“信托计划”结束时按时、足额支付债务本息,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亿元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0.47亿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1.3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信托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权利质押合同、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