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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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7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
二、关于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东方财富证券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可参照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关于基金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相关规定并参照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东方财富证券的公告和页面公示为准,但具体折扣费率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规定,不能低于成本销售。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东方财富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东方财富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东方财富证券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 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东方财富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 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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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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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