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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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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承诺的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承诺的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出具的《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安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申能集团及申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存在,亦不会通过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占用或变相占用申能股份资金的情形,保障申能股份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2、财务公司不存在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被监管部门暂停/终止业务、处罚或其他任何影响财务公司业务持续性、安全性的情形和风险;财务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向申能股份提供存款、贷款等服务并配合申能股份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申能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和贷款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如申能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因申能集团或申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申能股份资金而遭受损失的,申能集团或申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现金予以足额补足。

上述承诺在申能集团对申能股份拥有控制权或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正处于监管部门审核阶段。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如下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类金融投资无关,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实施类金融投资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完成后,募集资金不用于类金融投资。

4、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期间,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也不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或变相投资其他类金融业务。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相关方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出具的《一般保证责任反担保函》(以下简称“《反担保函》”),根据《反担保函》,申能集团将为公司向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合创”)的银团贷款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一、《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申能集团将就公司依据《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的约定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提供一般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2、申能集团提供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公司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公司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即公司依据《保证合同》按约定比例就中天合创在贷款合同项下对贷款人负有的债务(包括应付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成本和费用)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公司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履行完保证义务,并且公司于本反担保函项下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依法先行向中天合创追偿而中天合创无法履行全部偿付责任后,公司可于法定期间内向申能集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申能集团履行保证义务,申能集团将依据前述书面申请于本反担保函项下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公司清偿中天合创未全额偿付的该等款项。

二、公司对中天合创的担保情况

公司向中天合创提供银团贷款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15年10月30日和2015年12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对于中天合创的担保余额为414,318.75万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中天合创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