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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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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0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大同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571,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96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382,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1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17,571,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选举丁慧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1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如公司在上述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本决议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0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1月24日,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如公司在上述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本决议期限一年。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51%,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提高短期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如公司在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投资品种: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不排除投资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理财产品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使公司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兼顾投资理财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考虑,同时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为提高公司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提高短期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总承包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如公司在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22%;其中,工程总包收入36.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61%。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2.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利润总额增幅小于营业利润增幅主要是由于非经常性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上年同期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法院判决执行收回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57,169,931.00元,而本报告期无该项非经常性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5%,基本每股收益0.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7%。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8年10月23日公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变动幅度为-20%至2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0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第四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制浆造纸订单为负系业主变动合同所致。

2、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24个。

二、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44个,金额人民币69.40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子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子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埃塞俄比亚美元储备紧张以及业主仍未能及时开具美元信用证,对该项目收款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项目进度较计划进度有所延缓。

2、2016年4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和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签订了阿联酋ITTIHAD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年产33万吨文化纸工程》总承包合同。北京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指导开机、质保管理等工作,合同额为2.555亿美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工作以接近尾声。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