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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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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章节,详细说明了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排除发生以上事项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目前已完成的事项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宜昌交运,证券代码:002627)自2019年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停牌进展情况。《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年1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及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2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年2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回复,并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及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2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正式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