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1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1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伊始,随着金融市场纾困民企“集结号”的吹响,到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要注重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市场投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金融服务质量等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不仅增强了市场投资活跃度也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及支持。因此,公司为抓住市场投资机遇,在总体风险可控并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计划通过进行现金投资管理,寻求合适的金融产品投资机会,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拟计划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及证券市场直接投资,投资标的需满足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等特点。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购买上述投资范围产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对投资的原则、 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本次资金投资管理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满足运营资金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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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1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19年3月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91,212.49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金额47,554.86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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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81%的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498,471.84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43,081.36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8年 9月30日,总资产506,827.79万元,净资产145,166.24万元。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370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钢结构技术咨询、钢结构维护保养、钢结构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围护设计安装;承包建筑钢结构工程及与其实力、规模、业绩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819.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9,625.89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16,438.27万元,净资产35,476.24万元。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 法定代表人:裘建华,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 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 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的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986.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6,890.96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2018年 9月30日,总资产120,472.26万元,净资产50,591.3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 36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8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91,212.49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47,554.86万元人民币,合计238,767.3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0.21%。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