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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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公司通过高新科技企业
认定的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通过高新科技企业

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7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关于领取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2862),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18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