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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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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构建有效的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精选个股策略为主,资产配置策略为辅的综合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主题,成长,价值,趋势几个主要方面,在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下,结合对行业和企业成长性的基本面研究,追求有远见地、准确地把握经济发展和变更中的个股投资机会;既考虑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个股,也考虑具有潜在高成长性和盈利模式稳健的上市公司。力争甄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个股,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贯彻“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国家经 济政策、证券市场流动性和大类资产相对收益特征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遵守 大类资产投资比例限制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对基金组合中股票、债 券、短期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和优化,平衡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 本基金在进行资产配置时,重点考察宏观经济状况、资金流动性、资产估值水 平和市场因素这四个方面。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确定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投资比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并不断调整。 本基金对国债的投资侧重于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分析,对金融债、企业债的投资侧重于信用风险分析。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 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确定投资可转债的投资 品种和投资比例。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 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 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 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为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 货的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水平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贵金属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中,除广发证券(000776.SZ)因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于2016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外,其余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9月6日公布的《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二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标题”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五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部分。

7.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

(上接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