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1)。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说明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财务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二、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致同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履行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四)本次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6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9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 010-66237897
传真号码: 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彭芬 杨雨桐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9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