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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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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19-022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本公司现对通知中《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中,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2、3)的表决意见示例作出更正,更正前后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除上述示例更正外,原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二(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19-023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晶晶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

陈晶晶女士将与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陈晶晶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陈晶晶女士,1988年4月出生。

陈晶晶女士于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及培训主管;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欢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至今任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晶晶女士于2010年7月获宝鸡文理学院(现宝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陈晶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晶晶女士不存在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晶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陈晶晶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19-024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恺英(香港)科技有限公司质押现金9,999,958美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7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19-02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小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恺英(香港)科技有限公司质押现金9,999,958美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7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19-02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外保内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

● 本次外保内贷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恺英网络”)境外全资子公司恺英(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香港”)拟质押现金9,999,958美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以下简称“贷款方”或“质权人”)申请的人民币5,7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19年3月8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为折合总额为人民币42,353.58万元的贷款和/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占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8.78%;其中:本集团为上海恺英折合人民币9,463.47万元的贷款和/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3月8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

上述本公司对外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8日,上海恺英与贷款方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协议》”),上海恺英向贷款方申请人民币5,700万元贷款;同日,恺英香港与贷款方签署了《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由恺英香港为上海恺英向贷款方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恺英香港为上海恺英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担保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恺英注册地为中国上海,成立于2008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悦先生;上海恺英的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上海恺英100%股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恺英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395,6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229,693万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55,430万元;2017年度,上海恺英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09,47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人民币108,388万元。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恺英香港与贷款方于2019年3月8日签署的《质押合同》主要约定如下:

1、由恺英香港为上海恺英向贷款方申请的期限为自《贷款协议》签署后的1年、总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物为恺英香港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9,999,958美元,担保范围包括上海恺英在《贷款协议》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等(以下简称“被担保债务”)。

2、根据《贷款协议》向贷款方偿还被担保债务并履行《质押合同》等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10个质权人工作日内,质权人应向恺英香港返还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恺英网络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8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为折合总额为人民币42,353.58万元的贷款和/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占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8.78%;其中:本集团为上海恺英折合人民币9,463.47万元的贷款和/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