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19-011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6日、3月7日、3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6日、3月7日、3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2019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详见2019-003号公告);公司发布了三次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9-004、007、010号公告)。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2019-005号公告)。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2019年3月5日,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纪洪帅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2019-008、009号公告)。除此之外,不存在正在筹划以下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 上网披露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函;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