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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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06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6,2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6.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湖南隆沃文化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沃文化”), 并在过户之前将表决权委托给隆沃文化;公司将其持有的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66%股权、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电动”)66%股权,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因恒通客车遭受行政处罚仲裁案而向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提出的索赔权利和对恒通客车9,372万元的债权,以14,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一并转让给重庆鑫赢原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赢原键”);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后更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于2016年9月进行的重组债务,截至目前仍剩余2.7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际性逾期。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6日、3月7日、3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核实情况如下:

1、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公司与鑫赢原键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9月7日、12月26日签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之二》,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恒通客车66%股权、恒通电动66%股权,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因恒通客车遭受行政处罚仲裁案而向开投集团提出的索赔权利和对恒通客车9,372万元的债权,一并转让给鑫赢原键,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结合交易条款,合计协商作价人民币14,300万元。截至目前,本次交易仍在积极推进中。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恒通客车及恒通电动股权,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将由新能源汽车板块及矿产资源板块,调整为融资租赁业务及矿产资源板块,其中,融资租赁业务系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涉业务,矿产资源板块包括处于金矿勘探及采选工艺研发阶段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处于铜矿勘探阶段的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暂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主要来源于融资租赁业务。

(2)2016年9月,公司与长城四川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本金为4亿元,期限自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收益率为每年8%。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支付上述重组本金1.3亿元及重组期内的全部重组收益,仍剩余2.7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质性逾期。公司正积极与长城四川分公司就债务化解方案进行协商,后续拟通过资产处置、子公司分红等方式陆续分期偿还债务。

2、控股股东四川恒康于2018年7月26日与隆沃文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四川恒康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6,2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以4.00元/股,合计6.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隆沃文化,并在过户之前将表决权委托给隆沃文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隆沃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王靖安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05,01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鉴于上述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隆沃文化不再直接向四川恒康支付,而是用于解决杭州债务问题,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支付给相应权利人,并在解决完毕上述债务后,四川恒康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4.55%的股权过户至隆沃文化名下。截至目前,交易各方仍就相关事宜沟通协商中。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上述重大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新、补充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