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9-01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截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1,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9-01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注销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三家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此后未尽事宜及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同时拟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9-01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9-01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 司于2015年2月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柯利达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柯利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东吴证券对柯利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9-01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1,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3月8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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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2、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到期归还。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