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闻掌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王明悦先生、董事俞建文先生、董事陆锡明先生、独立董事谭道义先生、独立董事吴勇军先生、独立董事林海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沈旭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瑞福锂业原股东王明悦及管理团队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亓亮及郭承云等9人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邓亚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