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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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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2016年10月10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三点考虑,有必要对授信总额进行调整:(1)截止2018年末,公司的银行授信总额度25.1亿元,2018年公司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最高达19.76亿元;(2)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4亿元,同比2017年度增长46.67%,2019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40.71亿元,同比2018年度预计增长34.61%,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同时因为重大项目持续中标,对应的保函开具同样需要占用大量授信额度;(3)公司因募投项目变更,原总投资为8.17亿元的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变更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总投资增加至15.05亿元,增加的投资额需由公司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

综上所述,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30亿元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金623,532,642.8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503,157,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50,947,197股;(2)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91,598,509.9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31,519.02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红利的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54,104,521股,留存未分配利润438,766,990.89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157,324股增加至654,104,521股,公司将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4月30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