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9-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 2019-01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19-01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一汽富维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