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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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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9-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7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本息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赎回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56号文核准,亚振家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4.95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7.79元/股。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2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5082]号《验资报告》,亚振家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6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395.37万元。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亚振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保荐工作综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亚振家居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使用等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10、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情形。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亚振家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亚振家居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亚振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将继续对亚振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王 泽

_____________

张 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对亚振家居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6号文核准,亚振家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4.95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7.79元/股。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2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5082]号《验资报告》,亚振家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6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395.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亚振家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2016年1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9月公司与子公司广州亚振家居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和中泰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2月,公司与分公司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张前路支行和中泰证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4月,公司与子公司深圳亚振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和中泰证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亚振家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6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395.37万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0,317.60万元,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1,368.3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709.4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亚振家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613.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6,709.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入1,107.42万元,未置换的发行费用296.8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待转回金额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500万元。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附件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振家居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1635号《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亚振家居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亚振家居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亚振家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振家居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王 泽

_________

张 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