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时任高管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其中持本公司股份1,925,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3%)的吕春林先生计划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持本公司股份1,207,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1%)的韩毅平先生计划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时任高管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此外,鉴于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高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任期届满后离任的,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时任高管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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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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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原因系离职锁定100%。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时任高管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公司时任高管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时任高管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后续将继续遵守作为特定股东的减持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